天津市海河医院核酸检测退费公告
根据市卫生健康委、市医保局、市财政局通知,对2020年5月7日至2021年2月9日期间,符合“应检尽检”要求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或持有我市身份证或户籍的新住院患者(每次住院只限1次)及陪护人员(仅限1人次,经医疗机构评估确定)产生的核酸检测费用,可凭相关就诊记录、身份证、医保卡、缴费凭证前往原缴费机构办理退费。
我院积极落实文件要求,为防止人员聚集,我院结合实际情况,经过讨论研究,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 退费范围
1、2020年5月7日至2021年2月9日期间的新住院患者(每次住院只限1次)及陪护人员(仅限1人次,经医院评估确定)在我院产生的核酸检测门诊费用。
2、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或持有我市身份证或户籍。
3、外地患者的陪护人员为本市的不在此次退费范围之内。
二、办理退费需提供材料
1、患者2020年5月7日至2021年2月9日住院结算票据(或病案首页复印件);
2、患者及陪护人员入院前,在我院缴费的核酸检测门诊票据;
3、患者和陪护人员的天津身份证或天津医保卡或天津户籍证明;
4、对于在我院进行核算检测,在外院住院的患者或陪护人员,还需提供外院开具的就诊证明;
5、代办人员身份证明及委托书;
6、核酸检测收费票据丢失或自助机缴费未换票
A、票据丢失的患者及陪护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、医保卡并在核酸检测退费窗口填写票据丢失证明,由收费处代为查询补票据后再办理退费手续。
B、对于使用自助机交费,未打印正式门诊缴费票据的患者及陪护人员,请携带自助机热敏条缴费单据,到我院核酸检测退费窗口打印正式票据后再办理退费手续。
特别提示:上述证明材料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。
三、退费方式:
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一并完成退费,退费采取现金方式。
四、退费时间
按照医院疫情防控要求,为避免人员聚集,退费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
周一至周日:08:30-16:00。
五、退费电话及地点
退费电话:58830053
财务人员由医院门口引导至核酸检测退费窗口
六、其他
1、对于2020年5月7日至2021年2月9日期间,已经医保联网结算的患者及陪护人员,我院在医保局出台相关退费政策后,开始医保退费。
2、退费相关信息后期如有调整请关注我院微信公众号及海河医院官网。
3、来院办理退费请戴好口罩,听从工作人员安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