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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西药是妇女怀孕4~9个月必须禁用的

时间:2014.07.21 12:18:12 [字体: ] 阅读:11168

  妊娠中晚期胎儿对药物的反应,与新生儿和儿童并无很大差异,但也有其特点:大多数药物经胎盘转运进入胎儿体内;胎儿肝、脑等相对较大,6O%血流进入肝脏,肝内药物分布较多,而肝脏代谢能力很低,胎儿的药物与葡萄糖醛酸结合的能力缺乏,故某些通过肝脏结合而解毒的药物易中毒;胎儿血脑屏障功能较差,药物易进入其中枢神经系统而受影响。胎儿血浆蛋白较母体低,可使自由型药物增多。胎儿肾排泄药物的功能甚差而造成胎儿体内药物积累。孕妇在怀孕最后1周时用药应特别注意,因为某些药物对胎儿在分娩时会产生严重的不良反应,而且胎儿成为新生婴儿时,必须完全承担药物代谢和消除的负担。但此时婴儿不完善的代谢系统还不能迅速而有效地处理和消除药物,所以药物可在婴儿体内积累并产生药物过量的表现。早产儿代谢作用更不成熟,危险性就会成正比地增加。

  在妊娠中晚期应用下列药物对胎儿有很大危险。

  (1)口服抗凝药。可使宫内出血、死胎及流产。

  (2)抗甲状腺药物。可使胎儿甲状腺肿胀,甚至可引起新生儿窒息。

  (3)利血平和心得安。可使胎儿心动过缓,甚至在产后或产时发生新生儿循环障碍。

  (4)链霉素等氨基苷类抗生素。可损害胎儿第八对颅神经。

  (5)异烟肼。可发生新生儿脑病。

  (6)四环素。可影响胎儿骨骼和牙龈发育。

  (7)吗啡等成瘾性镇痛药。可使胎儿成瘾。

  (8)酚、孕酮、蛋白同化激素、口服降糖药物、雄激素和肾上腺皮质激素等。

  (9)麦角碱类、泻药、奎宁、奎尼丁等。在妊娠后期可引起子宫收缩而致流产。